自2016年1月1日我國“全面兩孩政策”落地,實施了35年的獨生子女政策成為歷史,但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風險日益凸顯。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已普遍進入老年階段,“421”家庭逐漸成為主流。這些老年父母的養老陪護問題,特別是患病住院期間的護理,迫切需要政府、社會給予更多關懷和幫助。
為此,市政協委員,寧波市圖書館黨支部書記、館長徐益波提出,設立寧波市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制度正當其時。
徐益波從媒體上注意到,寧波是浙江省最早進入老齡化社會的地區之一。截至2016年底,寧波全市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138.7萬,占戶籍總人口的23.5%;預計到2020年,老年人口將突破160萬,超過戶籍總人口的1/4。
盡管無法獲取寧波市獨生子女的詳盡數據,但結合寧波市1980年以來很高的計劃生育率,寧波市的獨生子女比例應高于全國平均水平。
徐益波認為,在社會化養老資源不足的大環境下,推進寧波市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制度,可以體現盡孝愛老的傳統文明美德,也能為子女盡孝創造條件。
他還發現,國內已經有不少省市設立了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制度。比如,河南省規定每年累計不超過20天,重慶市規定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,廣州市規定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。
不過,徐益波也分析了寧波市實際情況,發現我市設立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還有不少困難。最主要的一條是,寧波市歷年計劃生育政策執行率高,造成本地的獨生子女比例較高。一旦我市設立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,將給用人單位帶來更高的用人成本,可能影響企業競爭力。
為此,徐益波建議,可以結合地方實際,科學安排假期長度??紤]到寧波獨生子女比例較高的實際,我市的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每年累計以5至10天為宜。
為更好地體現關愛老人、鼓勵盡孝的立法初衷,應對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設置較為嚴格的適用條件,主要包括:申請人為獨生子女、父母年滿60歲以上、提供父母住院或患重大疾病的證明等。如發現違規使用帶薪陪護假,應給予取消假期、扣罰薪金等處罰。
徐益波建議,為避免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像帶薪年休假等福利一樣,淪為“紙面福利”,還應鼓勵和引導企業自覺支持“獨生子女照料假”的相關配套政策,比如在征收稅費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等。同時,勞動執法部門應強化監督職責,解決誰來監督執行、用人單位不落實該如何處罰等問題,使政策更有操作性。